教学管理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教学管理 > 教务管理 > 正文

转发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18--2019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评估的通知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9-05-13   浏览:

教字201926

教研室

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,巩固教学质量年成效,提高教学质量,建立教学质量评估的长效机制,经研究决定对2018-2019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评估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范围:

2018-2019学年第学期本科各专业所开设的公共课及专业基础课试卷。

二、评估内容:

试题质量、卷面质量、试卷评阅和试卷保管等。

三、评估组织领导

(一)分院评估组织领导

 :周晓唯

副组长:张英辉

 :张若为、陈小辉、王瑞珍、

刘红英、石珊珊

(二)各教研室评估组织领导

组长:各教研室主任

成员:各教研室专职教师

四、评估方式和日程安排

采取教研室自查、分院抽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分个阶段进行:

第一阶段:教研室自查阶段(59--524日)

教研室课程归属本教研室2018-2019学年第学期的试卷进行自查,自查试卷所属课程的覆盖率一般不应低于所在学期应评课程总量的30%,自查完后并撰写试卷自查报告。

第二阶段:分院抽查阶段(525--528日)

分院将组织专家对各教研的试卷随机抽查,对所抽取试卷的试题质量、卷面质量、评阅保管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,向教学科研处反馈评估结果,并撰写分院试卷自查报告

阶段:校评阶段(529--615日)

学校教学督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抽取试卷的试题质量、卷面质量、评阅保管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,并向各分院(部)反馈评估结果。

阶段:整改阶段(615--625日)

教研室应及时向命题、阅卷教师反馈自查结果,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
五、评估要求

1.试卷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教研室应对此高度重视,按照学校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试卷评阅、归档的有关要求,严把质量关,实事求是地对本教研室的试卷做出质量评价。

2.教研室根据需要可跨分院聘请评估专家。

3.教研室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,切实保证自查试卷样本数量不低于评估范围内课程的30%。

4.《试卷质量自评报告》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,请各教研室务必按本通知规定认真撰写,并在分院抽查阶段及时提交。

5.分院应送交学校专家抽查的试卷,并按照规定附试卷归档所要求的相关材料。

6.本通知未尽事宜,请与分院教务孟雪会联系(四号楼4206,电话:62274328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经济与统计分院

2018年59

Copyright @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  版权所有

校址: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57号

电话:029-62274334  029-62274332

陕ICP备14010968号-1

友情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