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: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充分发挥心理委员的朋辈辅导作用,树立优秀心理委员典型,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“十佳心理委员”荣誉称号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我院“十佳心理委员”评选推荐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在任满1年及以上的班级心理委员。
二、评选标准
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责任心强,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心理活动,评选学年无挂科记录。
工作表现突出,能有效组织班级心理健康活动,及时反馈同学心理动态,提交的《班级心理晴雨表》内容详实。
掌握基础心理助人技能,能协助解决同学心理困扰,典型案例需隐去受助者隐私。
创新开展班级心理宣传活动,提交的活动总结材料真实、有成效。
三、推荐名额
根据学校分配,我院可推荐3人。
四、材料要求
(一)纸质版:
1. 《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》(附件1)
2. 先进事迹(500字)
3. 2-3个助友案例(500字,需隐去隐私信息)
(二)电子版:
上述材料+微视频(2-4分钟,分享工作经验,格式参考小红书,附文案word:标题+话题+全文+联系方式)。
五、报送方式及时间
1. 纸质材料:交至4203办公室
2. 电子材料:发送至邮箱616579723@qq.com,邮件标题为“班级+姓名+十佳心理委员申报”。
3. 截止时间:2023年10月8日
六、注意事项
1. 评选过程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推荐名单将在学院内公示。
2. 获评者将参与学校终评,优秀事迹将进行宣传展示,并择优推荐至省级评选。
经济与统计学院
2023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