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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本学期校内考试相关规定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0-06-01   浏览:

一、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考试工作

未参加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考生,办理补考缓考手续的学生参加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;未办理缓考手续,考试无故缺考的学生直接重修。

二、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

(一)开卷考试

1.大作业:大作业形式考试的课程,未返校学生参加线上考试,由代课教师将电子版试题及电子版答题纸发给学生,学生自行打印(A3),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,按要求时间寄回学校代课教师处,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寄回者按缺考处理。

2.考查课,随堂考试(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):

(1)未返校学生办理缓考手续,参加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;

(2)未返校学生按线下考试时间发放试题,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,按要求时间寄回学校代课教师处,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寄回者按缺考处理。

(二)闭卷考试

闭卷考试课程,未返校学生需办理缓考手续,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缓考名单,报教学科研处备案,办理缓考的学生参加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;未办理缓考手续,考试无故缺考的学生直接重修。

三、总体要求

各二级学院自第十五周(6月1日)起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,要求合理有序安排考试课程,考试需均匀分布,第二十周(76-710日)为本学期期末考试周,除校考课程外,各二级学院也需有考试课程,避免第十九周前结束所有课程考试。

经济与统计分院

2020年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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