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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师生书画作品展通知 ||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4-06-07   浏览:
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教育部学校美育浸润行动,展示全省师生的爱国情怀和艺术风采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陕西省师生书画作品展的通知》,应校团委组织安排,我院将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师生书画作品征集活动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高扬爱国主义旗帜,坚定文化自信,砥砺强国之志、实践报国之行,展现新时代全省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
二、活动相关信息

1、主题及内容

本次活动主题为“强国复兴有我”。

书画作品要紧紧围绕主题,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和大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树立远大志向、培育美好心灵,志存高远、奋发向上的昂扬风采和精神风貌。

2、活动对象:我院全体学生

3、作品报送

作品采取网络报送,JPG 格式,10M 以上,20M 以下,分辨率达到 300dpi。

请我院有意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于2024年6月14日中午12:00前将作品提交至我院作品征集邮箱:654888659@qq.com。所有作品将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校团委。

三、遴选办法

校团委负责学生作品遴选工作,数量不超过 20 幅。上报作品在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后,将继续上报入围作品原件,并于今年国庆节前后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陕西省师生书画作品展,高校入围作品均授予优秀作品奖。

四、作品类型及要求

1、高校作品:书法、国画、油画,水彩/水粉画、丙烯画、版画或其他画种。书法、国画不超过 6 尺,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 1.2 米。

2、所有作品反映内容需符合主题,要求原创,每名作者限报1件。作品原件不需装裱,可按惯例署名。需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、作者姓名、年龄、学校名称、所在院(部)班级、指导教师姓名(限 1 人)等信息。省教育厅有权将优秀作品在展览、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,不支付作者稿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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