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师生:
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依据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“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办法[16号]》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审核等环节,现已完成2026届毕业生“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能力”学分认定工作。为保障认定过程的公开性、公平性与公正性,接受全体师生监督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对象
本次公示对象为经济与统计学院2024级金融(专升本)全体学生,具体名单及对应评定结果详见附件《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能力学分汇总表》。
二、公示内容
基础信息:公示对象的姓名、学号 、专业、班级;
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能力学分认定(创新创业实践、经典阅读、讲座报告、专业技能证书、学术科技类活动、文体艺类活动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类活动、公开发表作品)及审核结论。



三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,共计4 个工作日。若公示期内遇法定节假日,公示时间顺延。
四、反馈方式
公示期间,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须以书面形式(需注明异议人姓名、所在班级、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)向认定工作监督小组提出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对于异议的同学,学院将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。
联系人:王老师/赵老师
电子邮箱:1060411863@qq.com
办公地点:双创学院4214办公室
特此通知。
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
经济与统计学院
2025年10月24日